憲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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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立法院200席,區域立委、不分區立委各半,採德國聯立式。憲法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。採用總統制、內閣制、雙首長制,就會形成不一樣的民主運作方式,同樣的,如果選舉制度不理想,民主政治的品質一定不會好。先替大家回憶一下我們的修憲史。在林義雄先生的絕食壓力下,2004年8月,立法院做了一件全世界民主國家都不會做的事,就是利用「臨時會」的期間,而且僅花了短短的一個下午的時間就決定修憲,其中一個重點是「國會減半為113席」,並採取「日本式並立制的單一選區兩票制」。這是台灣民主制度的一個災難。當時林義雄說,國會減半可以減少立法院亂象,也可以為國家節公帑。但其實大家都了解,國會是否有亂象,與立法委員多寡並沒有必然的關係,現在國會已經減半了,也沒有看到台灣立法院效率的提升。目前採行的選舉制度,更是嚴重影響小黨生存,不利於反映台灣多元的聲音。很不幸的,在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政黨的聯手下,2005年的任務型國代選舉,還是通過了這個修憲案,其惡質影響一直到現在。我個人主張:應該修改選舉制度:「立法委員的總額應為200席而非現在的113席;產生方式應採德國的聯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,而非目前的日本的並立式」,如下是我理由:第1、 根據目前學術界公認看法,「各國的實際國會議員數目,傾向接近各國人口數的立方根」,這樣數額的立法委員才有足夠的代表性、立法院議事也才能夠以專業分工進行。如果按這個計算標準算,立法委員為200席較為理由。我們現在的113席,是沒有什麼理論依據的,只是因為當時林義雄堅持這個理由。第2、 單一選區所產生的委員易著重地方性的事務,比例代表制所產生的委員則應代表全國性事務的利益。為使全國與地方事務均衡並重,宜參照德國選舉制度的均衡分配方式,「單一選區」與「比例代表」所產生的代表均為一百名。目前我國立法委員中區域立委多,有79席,不分區立委少,僅34席。這是為偏厚大黨所做的設計,是不公平與不合理的。第3、 政黨政治不等於兩黨政治。成熟的民主國家,應顧及少數人民的立場,容許代表少數意見的小黨存在。為使「多元政黨」理念能夠落實,立法委員選舉制度宜採用德國模式,以「比例代表制」為計算基礎分配總席
    次的選舉制度,而非立法院憲法修正案中以日本為參考的選舉制度。

    容我再用點時間解釋一下「日本式」與「德國式」的差別在哪裡。

    「德國式聯立制」的兩票制,區域立委與不分區立委各半,在計算立委總額時,是以選民投給各政黨的「第二票」的得票比例,來計算各政黨在立法院中席次的「總額」。先扣掉各政黨於「單一選區」所當選的席次數,再來分配各政黨應該獲得「政黨比例代表制」部分的名額。如果立法委員總額為200席,甲黨得到40%的政黨選票,那麼甲黨未來在立法院最多只有80席,扣掉甲黨在「區域立委」中贏得的54席,甲黨「不分區立委」,只能分得26席。

    「日本式並立制」,是指政黨在「單一選區」所產生的「區域立委」與「政黨比例代表制」所產生的「不分區立委」,是「分開來」計算的,最後兩者相加就是政黨在立法院的席位數。如果依照我們國家目前的方式,也就是日本式的計算方式,甲黨在不分區的政黨投票上同樣取得40%,因而可以分到40席;在「區域立委」同樣取得54席,但總額就成了94席,遠遠高亦德國式的80席。

    由以上兩張圖表可知,相同的選舉結果,在這兩種選舉制度下,極可能出現不同的結果。簡單的說,「日本式並立制」對大黨(如民進黨、國民黨)有利,並可能促成兩黨競爭;而「德國式聯立制」因可避免「票票不等值」現象,相對而言對小黨(如親民黨、新黨、時代力量、台聯、社民黨、綠黨、或其他選舉聯盟)有利,可以說較符合比例公平的理念。

    各位朋友,公平的選舉制度才能確保我們個好的民主制度,我雖然是爭取代表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選舉,但是我認為國家的利益大於政黨的利益,因而我主張修改目前的選舉制度:「立法委員的總額應為二百名而非現在的113席;產生方式應採德國式聯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,而非目前的日本式並立制」

    希望得到您的支持,請和我一起重啟中華民國。謝謝。

  1. 立法委員選舉,政黨得票1%可得補助、得票3%可有席位。
  1. 2022年配合大選,舉行內閣制修憲公投。2024年大選時,即開始適用。憲法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。採用總統制、內閣制、雙首長制,就會形成不一樣的民主運作方式。依照已經過世的憲法大師,也是中央研究院院士的胡佛先生所說,我國憲法所規範的政體原為內閣制,經歷蔣中正總統時期制定臨時條款,又在李登輝時期,經過了六次修憲,繼任的陳水扁總統再修一次,我們憲法整個結構都破壞了;不但如此,內閣制也改成所謂的雙首長制、半總統制,但行政院長則由總統任命,不須經立法院的同意,而成了總統的幕僚長。這種制度所製造出的是一個專權的總統,完全破壞憲法原規範的制衡體制。總統目前所謂的「雙首長制、半總統制」,早已形成「贏者通吃」、「有權無責」的奇怪制度。從2000年到現在,十八年內,行政院長換了十四個,平均一年半換一個,這是台灣走向衰弱的重要原因。台灣頻頻更換行政院長的原因不外乎手中無權,又要替總統背過錯。而行政院長任期平均不到一年半,也表示各部會首長更換更為頻繁,政務衰退,進而又使得行政院長的更替成為必然。要打破這種行政院長「有責無權」、部會首長更迭惡性循環,唯一的方法,就是在頂層設計上採行德國式的「議會內閣制」。

    不可諱言的,台灣社會有高度的分歧性,無論是統獨、挺同與反同、擁核與反核、身分認同等各方面,台灣都存在著對立的情形。目前台灣制度的「贏者通吃」,並不能夠化解社會的分歧,反而讓社會的對立更難以協調解決。

    今日我們看到立法院的亂象。同黨的議員可以指著同屬自己政黨的官員痛罵,讓人不禁要問,同黨的總統、院長、部會首長、議員,誰才是真正的政黨代表者?我們也看到馬英九執政八年,擁有國會多數,為何卻無法推動想要推動的法案?蔡英文執政到現在,也擁有國會的絕對多數,為何執政的品質如此低落?為何總統做不好,卻是要行政院長下台,搞得台灣政壇跟跑馬燈一樣。為何四年前最大的黨是「討厭國民黨」,四年後的今天最大的黨叫「討厭民進黨」,如果這種「贏者通吃」、「總統有權無責、閣揆有責無權」的制度再長久下去,未來台灣最大的黨可能是「討厭台灣所有的政黨(包括無黨)」。

    民主政治也是政黨政治,憲政制度出了問題,政黨的運作一定也會出問題。現在的民意調整顯示,人民都在懷念蔣經國。蔣經國雖然很了不起,但他畢竟是個強人,我們是否也在寄望於一個強人?我的看法,那個時代過去了,我們不要再寄望於強人,也不應期望一個偉大的領袖。我們應該把希望寄託在一個能夠有效、合理運作的憲政制度。

    台灣已經是個高度多元社會,更是在核心認知上有分歧的社會,這樣的社會是不適合目前我們採行的權責不分、沒有制衡、政局不穩的憲政制度。讓我們社會上的爭議與分歧,比例式地透過代議士,帶進議會,在議會中討論。而不是用少數服從多數式的方式,在總統選舉中一次定勝負,「贏者通吃、輸者全輸、贏者有權無責」這樣的憲政制度,是不可能為台灣帶來長治久安的。

    中華民國要重新啟動,就是回歸到我們憲法最原來的憲政原則著手,我承諾,將內閣制運作作為我國憲法的頂層設計。

    希望得到您的支持,請和我一起重啟中華民國。謝謝

  2. 落實直接民權,鼓勵以鄉鎮區為單位,行使「罷免、創制、複決」的公投權利。
  3. 要求各級政府官員遵守憲法,不可有台獨分離主義的言論,違者依法處分。
  4. 嚴禁破壞文官體系,立即撤裁所有政治任命的非法機關及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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