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文語錄(三十四)

孫文語錄:「五權憲法是兄弟所獨創,古今中外各國從來沒有講過」。(《五權憲法》,10年7月)「我們現在要集合中外的精華,防止一切流弊,便要採取外國的行政權、立法權、司法權,加入中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,連成一個很好的完璧,造成一個五權分立的政府。像這樣的政府,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」。(《民權主義》第六講)

心得:事實上,當今憲政民主國家中,也多在三權分立之外增添獨立的權力機構。例如芬蘭、瑞典所設立的獨立的監察長制,法國第五共和設立許多獨立的機構,包括憲法委員會、彈劾司法院、經濟暨社會諮議院等,均係在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權以外的獨立權限機構。孫中山當時首創五權憲法,形成五權分立的政府,正與當代憲政民主的新趨勢不謀而合,獨具遠見。

廣告

發表迴響

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:

WordPress.com 標誌

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.com 帳號。 登出 /  變更 )

Twitter picture

您的留言將使用 Twitter 帳號。 登出 /  變更 )

Facebook照片

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。 登出 /  變更 )

連結到 %s

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.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.